广州市融资担保协会于4月28日发文,禁止广州市的融资担保公司为P2P网络平台提供融资担保、诉讼保全业务。 这份名为《关于禁止我市融资担保公司参与P2P网络平台相关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称:P2P网络平台普遍存在高息回报、虚假项目、虚假宣传、设立资金池等违规行为,极易发生非法集资等风险。 在国家层面关于P2P网络平台监管规则正式下发前,广州市融资担保协会做出上述决定。这一通知还明确:禁止广州市融资担保公司及股东、关联方控股或参股P2P网络平台;禁止P2P网络平台作为广州市融资担保公司的出资股东。 一名业内人士称:P2P行业最大的风险就是公众认为有担保的平台风险小,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P2P行业内也一直呼吁应该“去担保化”。 早在2014年4月,银监会就明确:P2P平台作为中介,本身不得提供担保。此后,诸多P2P平台选择让第三方融资担保公司来为项目担保。 据前述业内人士介绍,目前融资担保公司参与到P2P业务中来主要有两种形式:其一是担保公司直接对P2P平台的项目进行审核和担保,第二是由融资担保公司提供项目资源并对该项目进行担保,然后在P2P平台上融资。其中第二种模式极为普遍,部分平台因此从实质上成为融资担保公司的融资渠道。 广州e贷总裁方颂在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称,“去担保化”对P2P的健康发展是有利的。广州e贷是一家P2P平台,方颂的另一个身份是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 方颂称,目前担保公司的资产质量普遍下降,行业发展也不太理想,担保公司本身也欠缺足够的担保能力。“从目前媒体披露的风险事件来看,暂未出现P2P平台传递风险给融资担保公司,反而是融资担保公司的风险传递给了P2P平台,比如河北投融担保。”方颂说。(参见财新周刊2015年第31期报道《河北融投危机》) 广州的这一“禁令”或将引发当地P2P平台剧烈动荡。据财新记者了解,目前广州有些P2P平台由担保公司直接或间接设立的,实际控制人相互交叉。在这一轮治理中,广州将如何厘清P2P平台和融资担保公司的界限,值得进一步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