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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各地针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政策汇总
    信息来源: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         编辑: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6-11-18 文字大小:【】【】【】    
  

 重庆市发布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办法

 重庆市财政局、市中小企业局、市工商局联合发布《重庆市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暂行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施行。该暂行办法提出了“政银担”合作模式,即小微企业贷款出现本金损失时,可由政府、担保、银行三方共同承担。


  小微企业贷款包括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和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不包括房地产公司贷款、融资平台公司贷款)。小微企业出现贷款损失后,满足以下四个条件,经审批后即可获得风险补偿:

 一是按照本办法规定标准,在本办法实施后向小型、微型企业新发放的贷款。


  二是合作银行及担保公司按规定履行了债权人勤勉尽职的调查、审批、管理、催收、追偿等各项义务。


  三是合作担保公司已代偿,并按照《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追收180天以上尚未收回的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及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担保公司向被担保企业发送第一封律师函开始计算);银行金融机构已按照《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规定追收180天以上尚未收回的以直接抵、质押或保证担保方式提供的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银行金融机构向被贷款企业发送第一封律师函开始计算)。


  四是申请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前,企业需登录重庆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管理系统注册申请,并由所在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市中小企业局进行初审和复核;申请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的企业需要在贷款前提交企业所在区县工商局签署意见的《重庆市小微企业政策性贷款申请表》,且只能在一家银行金融机构办理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

 在“政银担”合作模式下,对合作银行与合作担保公司共同确认出现不良,且担保公司按规定追偿180天后确认损失的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本金损失将按“政银担”3:2:5共同分担;微企创业扶持贷款风险损失(本金)按银行及担保机构、市级财政、区县财政4:3:3比例分别承担。市再担保公司代偿比例不超过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及微企创业扶持贷款损失(本金)总额的10%,市财政按实际代偿的50%补助。


  甘肃省出台小微企业互助担保贷款《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推进甘肃省小微企业互助担保贷款工作顺利实施,有效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多次探讨修改的《〈甘肃省小微企业互助担保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日前由甘肃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印发,并于即日起实行。对符合规定条件和标准的小微企业贷款,只要足额缴纳互助担保金,无需其他任何担保、抵押。


  贷款的三种途径


  1.登录网站 申请贷款企业登录《甘肃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网》,点击进入“小微企业互助贷款”窗口,选择点击所在市(州)以及签约银行,按照提示完成小微企业互助担保贷款申请;


  2.银行申报 申请贷款企业直接到当地签约银行确定的市、县分支机构提交申请。


  3.组织推荐 申请贷款企业经过市(州)、县(市区)政府或基金管理机构向银行推荐。


  已受理贷款申请的小微企业:各相关银行、保险公司必须一户不漏地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贷前调查;相关银行5个工作日内研究审批;对批准贷款企业通知其在5个工作日内缴纳互助担保金、办理相关手续;银行在3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对未核准贷款企业要录入“未核准贷款企业名单”,并注明理由;对已贷款企业录入“已贷款企业名单”,并在“贷款企业公示栏”进行公示。


  不符合划型标准的企业:在网上录入“不符合划型标准企业名单”,三年内该企业不得申请此项贷款。


  不得收取保险费保证金中间业务费等其他费


  《实施细则》规定,对符合《基金管理办法》规定条件和标准的小微企业贷款,只要足额缴纳互助担保金,无需其他任何担保、抵押;除承担贷款利息外,不得另行向企业收取保险费、保证金、中间业务费等其他费用而增加企业负担。


  凡是符合《基金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小微企业申请贷款,原则上签约银行都应发放贷款。特别是对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以及100万元以下的种子期、初创期、成长型、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投资方向的小微企业要加大支持力度。实行循环贷款,企业贷款到期,如已按期付清贷款利息,还需继续贷款时,放贷银行应及时进行评审,符合条件的无需还本,继续续贷。一般一年期贷款至少应循环三次(三年)以上。 企业如期还清贷款本息 可办理担保金返还


  《实施细则》规定,省级“政府风险补偿金”实行在省基金管理领导小组签约银行范围内与各市(州)政府签约的合作银行(省行)分存托管。具体根据签约银行实际发放小微企业互助担保贷款总额与省级“政府风险补偿金”总量按比例分存托管。省基金管理机构每年1月根据上年度签约银行小微企业互助担保贷款累计总额调整一次托管额度。省级各基金托管银行对托管资金应按市(州)分支机构小微企业互助担保贷款放贷实绩考核业务工作。互助担保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企业如期还清贷款本息,可办理担保金返还


  企业贷款逾期60天以上的,相关银行根据约定按照程序和比例代偿,并启动债务追偿程序。基金专户、托管银行应严格按照同级基金管理机构的书面划款指令及时划拨基金,并按照每季、半年、年度向省、市(州)基金管理、监管机构分别报送专户和托管资金管理及贷款发放进展情况。当发现资金出现异常流动时,应及时向同级基金管理、监管机构报告。


  金融机构不得随意抬高贷款、保险申请门槛


  对小微企业互助担保贷款工作成绩突出的金融机构,省、市(州)将继续合作,并优先推荐为“省长金融奖”表彰对象。对达不到《基金管理办法》和合作协议确定贷款授信额度的实行淘汰退出。各签约银行、保险公司要对工作人员加强教育,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及时听取贷款企业意见建议。对工作消极、随意抬高贷款、保险申请门槛、强行要求申请贷款企业进行抵押担保、无故抽贷断贷的签约银行和保险公司,要在全省进行通报,终止业务合作,并建议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北京启动“政保贷”解决中小企业外贸融资难


  北京市中小企业出口金融服务平台“政保贷”10月27日启动,50万美元首单融资款当日放出。


  “政保贷”是一个旨在通过简化评估手续、优化审批流程、提高企业资信、提升贷款额度,缓解中小企业融资贵、融资难等问题的金融服务平台。


  为推动外贸稳增长、调结构,支持企业“走出去”,今年初,北京市商务委主导设立了北京外经贸发展担保服务平台,并委托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进行运营。随着担保服务平台的平稳运行,北京市商务委将中国信保和宁波银行引入平台,开发金融产品“政保贷”。


  “政保贷”将担保与信保结合,共同为外贸企业和银行承担风险,以提升融资便利,具有准入门槛低、融资成本低、融资额度高、放宽额度高等优势,可以更好地为中小企业和外贸平台型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河南:未来3年1720亿元授信科技型中小企业


  河南省科技金融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10月25日在郑州举行,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等6家“科技贷”合作银行计划3年内累计向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1720亿元的授信支持,其中“科技贷”业务授信支持为170亿元。


  今年以来,河南省把科技金融作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推进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抓手,相继出台《河南省科技金融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河南省科技金融“科技贷”业务实施方案》,通过建立科技信贷损失补偿机制,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投入。


  根据规定,“科技贷”合作银行为已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库备案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贷款,贷款实物资产抵质押不高于贷款金额的30%,贷款利息不超过同期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息的1.3倍。当业务发生实际损失后,河南省科技信贷准备金可给予不超过60%的损失补偿,单笔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河南力争两年内建立覆盖全省的“科技贷”业务合作和管理服务体系,合作银行年度发放贷款20亿元以上,引导银行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1000家左右,贷款年损失率控制在5%以下,切实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浙江省成立中小企业担保服务联盟


  10月19日下午,浙江省中小企业担保服务联盟成立暨签约仪式在杭州举行,会上,担保服务联盟与建行省分行、鹏金所、杭州·市民卡、金投行、义乌市民间融资服务中心、鑫合汇、广金所、信达新财富、皮城金融、连资贷等10家机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浙江省中小企业担保服务联盟是在省经信委指导下,由中新力合担保、杭州高科技担保、桐乡诚信担保等省内8家优秀融资性担保机构发起,浙江省信用与担保协会具体组织成立的,以解决省内小微企业融资为目标,以行业发展需求和各方共同利益为基础,通过机制创新,有效整合担保服务资源,形成优势互补、联合创新、统分结合、风险分担的担保服务模式。担保服务联盟将积极探索“互联网+”担保的服务模式,积极打造浙江担保行业优质服务品牌,努力提升行业服务水平。


  成立中小企业担保服务联盟,是在新形势下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积极探索,体现为中小微企业服务的政策导向,也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推动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的有益尝试。浙江省8家优秀融资性担保机构通过联盟的形式加强业务合作,是融资性担保机构组织形式、融资性担保业务模式的创新,这对提高银行、互联网金融等各资金供应方的信心,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相信一定能走出一条具有浙江特色的融资担保行业发展道路。


  担保服务联盟成立后,将重点支持融资需求在200万元以下、期限在一年内,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需求的中小微企业融资。在风险控制上,担保服务联盟建立风险保证金制度,打造双层保证增信,即担保服务联盟成员首先对推荐的项目提供无限连带保证,担保服务联盟再以共同保证金提供有限连带责任保证,实现抱团增信,分散融资担保风险。


  浙江省中小企业担保服务联盟的运营,将借鉴之前协会与国开行浙江省分行合作打造“浙江省小微企业创业融资平台”的经验,2006年至2013年,该平台为全省优质小微企业融资总额近26亿元。担保服务联盟在加强与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合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互联网+”担保服务模式,对促进新型互联网金融机构对接优秀中小微企业具有重要意义。担保服务联盟的扬帆起航,将在浙江融资性担保行业积极发挥吸引力、领导力、牵引力和穿透力,做优担保服务品牌,做好标准化业务规程,为优化金融资源的配置,引导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推进小微企业更好更快发展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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