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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各地针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政策汇总
    信息来源: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         编辑: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7-02-10 文字大小:【】【】【】    
  

 江苏“小微创业贷”助力实体经济

 自江苏省创新开展以“两无四有”为审贷标准的“小微创业贷”业务试点以来,截至去年10月末,第一期已经累计投放161.24亿元,支持小微企业4133户次,户均贷款390万元,平均贷款利率5.31%,远低于市场小微企业平均贷款利率水平。

 2015年6月,江苏省财政厅联合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创新开展“小微创业贷”业务试点,为的是针对广大小微企业存在的轻资产、无抵押、有业务、缺资金实际情况,着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小微创业贷”第一期在南京、无锡、南通、扬州、宿迁等五个试点地区开展,由省市财政联合工商银行建立资金池,并以此为增信手段,专门设计开发符合小微企业需求的政、银合作贷款产品,深受小微企业欢迎。2016年7月,为了更大力度支持小微企业发展,降低融资门槛和成本,江苏省财政厅与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在第一批试点的基础上,扩大试点范围,在苏州、徐州、连云港等其余八市开展“小微创业贷”(第二期)业务,实现了全省全覆盖。

“小微创业贷”是江苏省财政厅对财政政策创新的成果,它是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的无缝对接,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杠杆撬动功能,引导、推动金融机构实现政府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目标,丰富和完善了地方政府支持实体经济的政策措施。“融资基金”一次建成,财政资金分期投入,放大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小微创业融资基金”的组建上,省市财政共同发起出资,同时引入工行理财资金为基金配套出资,按基金的一定比例(1∶10)放大贷款规模,加大了财政资金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杠杆,提高了效率。同时,创新提出“两无四有”的审贷标准,降低实体经济融资门槛。即,无抵押、无担保,有适销对路的产品及产品生产销售合同(定单)、有稳定的现金流(银行流水单)、有健全的财务会计核算(账表齐全)、有正常的纳税记录。该审贷标准突破了金融机构传统的重担保、重抵押模式,为正常合规经营的一大批小微企业提供了低门槛的融资支持。

 此外,在融资成本控制上,“小微创业贷”贷款利率控制在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以内,不收取任何担保费和融资手续费。在效率方面,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对“小微创业贷”产品实施专职审批、专设流程、专业团队、专项规模、专门考核、专题宣传,并明确规定全部贷款流程不超过7个工作日,对符合条件的,可办理循环贷款,随借随还。“小微创业贷”贷款如出现欠息或本金逾期,或发生借款合同约定的其他违约事项后,对违约超过9个月经催收仍尚未收回的贷款,经审核确认后,财政予以分担风险。

 陕西省中小企业新三板联合会成立

 1月10日,由陕西省中小企业促进局进行业务指导,省中小企业协会、西部证券、陕西股权交易中心、陕西产盟信息咨询管理公司等25个单位共同发起的陕西省中小企业新三板联合会成立,第一批共有159家企业会员单位加入。

 会员大会通过了《陕西省中小企业新三板联合会章程》,选举产生了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监事长,陕西产盟信息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任兴武当选为首任会长。新三板联合会以“资源共享、产业互补、项目互动、资本联动、多赢发展”为宗旨,将为全省中小企业提供新三板挂牌、四板挂牌、股改重组、财务规范、法律咨询、投资融资等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

 海南将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平台促产融对接

 1月6日,海南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迎来了海南省中小微企业产融对接会。海南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平台正在筹建,将通过信息化手段形成金融服务机构与企业之间“多对多”的系统对接,实现多家企业抱团共同找服务机构的定制化金融服务子平台。

 会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海南银行、交通银行、海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雷锋资本分别与海南知名企业签订服务协议,就开展融资服务达成初步意向。

 此外,海南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计划在已经搭建的公共服务平台基础上,进一步筹建金融服务子平台,推动金融机构通过服务竞争跟企业对接,提供定制化的精准服务。

 海南省工信厅先后举办了四场融资对接会,发布了200多个融资需求项目,涉及融资需求约200亿元。在本次对接会上,现场企业与金融机构累计达成授信60亿元。

 融资难望缓解 山东中小企业“十三五”规划来了

“十三五”时期,中小企业融资难、成本高、频遭行业壁垒等难题有望得到更好的解决。山东省在出台的《山东省中小企业“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中多项任务和专项行动指向了上述问题的解决。

《规划》在六大主要任务中指出,将全面落实“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求,构建民营(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搭建小微企业综合信息共享平台,实现规范的信息征集、信用评价、信息发布和失信惩戒,推动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信息对接,有效破解小微企业信用信息不健全和不对称问题,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缓解融资困难。

 在强化服务完善体系功能的任务中,《规划》提出要积极缓解融资困难。山东省将鼓励金融机构设立中小企业专营机构,创新中小企业金融产品,全面落实“三个不低于”信贷要求。创新融资抵(质)押担保方式,拓展中小企业抵(质)押物范围。开设中小企业股权融资、项目融资、债券融资、信托融资等多渠道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发行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积极创新财政资金代偿和奖励等新型方式,调动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信贷积极性,撬动更多的金融信贷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规划》提出,鼓励各地建立面向中小企业的政策性、商业性、互助性担保机构,积极发挥省级再担保机构作用,逐步建立担保机构再保险机制,提升担保机构信用水平,提高担保放大倍数。建立和完善担保代偿补偿机制,对中小企业担保机构贷款发生的代偿损失按比例补偿。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积极拓展业务,开展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等业务,支持中小企业多种担保需求。

 在专项行动上,《规划》要求创新金融服务支持,设立中小企业、政策性担保等政府基金,扩大天使投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等基金规模,加大对中小企业创业创新的支持。鼓励保险、担保等中介机构积极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服务。大力推进规范化公司制改制,不断扩大中小企业股权融资比重。重点推进一批“专精特新”和“一企一技术”高成长科技中小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挂牌交易和上市融资。

 青海省搭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网

 为畅通银企沟通渠道,提高银企对接效率,充分发挥信用信息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中的作用,人行西宁中心支行与青海省经信委协商联手搭建了青海省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网。 

 该网以经信委中小企业信息为主,银行业金融机构、工商局等部门信息为补充,在建立中小企业数据库和信用档案的基础上,将以“数据库+网络”的形式为中小企业提供线上服务。据了解,青海省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网平台分13个模块,集政府政策信息、金融机构产品与服务信息、中介服务信息、中小微企业经营信息和融资需求等为一体,具有信息发布、银企融资对接、政策扶持、综合管理等多项功能。

 上海:不应变相提高小微企业续贷准入门槛

 为进一步推动辖内商业银行完善小微贷款服务模式创新,持续提升普惠金融服务水平,上海银监局下发《关于进一步优化续贷业务并推进普惠金融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辖内商业银行积极推行无还本续贷业务,不应变相提高小微企业续贷准入门槛。要落实尽职免责,放宽小微贷款不良容忍度要求;转变授信思维,客观评判小微企业经营能力;理顺部门架构,提供综合金融服务。

《意见》要求,对于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信用记录良好、担保条件没有弱化的存量授信客户,积极开展续贷业务;对于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偿付贷款本息能力,但因还款集中或交易对手延迟付款等原因造成资金暂时紧张的企业,应通过展期等方式解决。《意见》提出辖内商业银行应根据企业行业特性设定差异化的续贷条件,不应通过设置贷款回存率、增加担保方式等附加要求,变相提高续贷准入门槛。

《意见》指出,银行对无还本续贷业务要实施差别化管理,科学设置续贷业务在小微考核指标中的权重,不应将续贷业务简单理解为常规意义的“借新还旧”而纳入问题贷款考核。同时,加强续贷贷款的贷后管理,防止续贷资金被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和其他违规挪用行为。无还本续贷不应单独作为下调贷款风险分类的因素。

 昆明设“贷款周转金”助小微企业解融资难

 根据《昆明市小微企业应急贷款周转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昆明将开展小微企业应急贷款周转金业务,按照不低于1.2亿元的资金规模,可提供一次最多1000万元的企业到期贷款续贷支持,帮助小微企业缓解融资压力,防范和化解小微企业流动资金链断裂引起的风险。

 根据管理办法,“贷款周转金”专项用于支持昆明市生产经营正常、市场前景较好、资金周转暂时出现困难、且有银行贷款的小微企业按时还贷、续贷提供临时短期垫资服务。贷款周转金由市级财政统筹安排资金和昆明产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配套出资设立。其中,市财政首期统筹安排6000万元,并根据资金使用和企业需求情况,逐步增加资金的规模;昆明产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不低于市级财政资金1:1配套出资,资金由昆明产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筹集。

 贷款周转金管理和使用实行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坚持资金封闭运行、公司运作、滚动使用、控制风险的原则。企业每次使用贷款周转金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5个工作日,特殊原因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申请贷款周转金额度不高于企业当期应当归还银行贷款额度的80%、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单个企业在1个完整会计年度内,累计使用贷款周转金额度不超过1500万元。为提高贷款周转金的使用效率,贷款周转金实行有偿使用,前15个工作日内,资金使用日综合费率为0.4‰;超过15个工作日的,超过部分资金使用日综合费率为0.8‰。

 青岛:单个科技企业信贷最高1000万元

 青岛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制定了《青岛市科技金融投保贷联动业务实施办法(暂行)》,将综合运用产业政策、金融政策和财政政策促进科技和金融的深度融合,推动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力度。根据《办法》,投保贷联动业务支持的单个科技企业信贷规模一般不超过500万元;企业具有较强的技术优势,成长性特别好的,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科技型中小企业“轻资产”的特点,与银行传统信贷审批存在较大的矛盾,因而“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十分普遍。投保贷联动是指金融机构以“信贷投放”与创投机构“股权投资”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政策性担保公司的增信机制,将科技企业信贷风险从银行机构转移至高风险高收益的创投机构,实现信贷风险和收益的匹配,为科技企业提供持续资金支持的融资模式。为保证投保贷联动业务的顺利开展,我市确定由青岛高创科技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设立投保贷联动风险准备金,视业务开展情况确定资金规模。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向投保贷联动的参与方提出贷款和担保申请,由银行、担保、创投机构三方一致审核通过后,创投机构为企业提供反担保并取得等值的企业认股权,担保机构为企业提供担保并向银行出具保函,银行见保函向企业放款。

 根据《办法》,投保贷联动业务支持的单个科技企业信贷规模一般不超过500万元;企业具有较强的技术优势,成长性特别好的,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支持期限原则上累计不超过3年。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安排专项资金,对投保贷联动业务支持企业进行贴息,其中500万元以下的,最高按照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予以补贴;超过500万元的部分,最高按照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50%予以补贴。合作银行参照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执行优惠利率。政策性担保公司执行不超过1%的担保费率。

 投保贷联动业务通过政府的政策扶持,可有效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引导创投机构、担保机构和商业银行通力合作,切实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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