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开展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担保情况全面摸底排查工作 |
信息来源:广元日报 编辑: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7-0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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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司法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和《财政部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财预〔2017〕87号)要求,7月6日下午,在市财政局四楼会议室,召开了全市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担保情况全面摸底排查工作会议,广元市20余家单位的负责人员参加了会议。 本次摸底排查范围包括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地方政府所有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其具体形式包括九个方面:除清理甄别存量债务、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外债转贷外,政府及其部门违法违规采取银行贷款、企业债券、中期票据、BT回购、垫资施工、延期付款、信托融资、融资租赁等方式举借政府债务;政府及其部门以文件、会议纪要、领导批示等各种形式,要求或决定企业为政府举债融资或变相为政府举债;除外债转贷外,政府及其部门为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债务出具担保函、承诺函、宽慰函,承诺兜底回购、固化收益、保本保息、承担偿还责任等;政府及其部门承诺将储备土地预期出让收入作为融资平台公司偿债资金来源;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时,政府及其部门承诺回购社会资本方的投资本金、承担社会资本方投资本金的损失,或者向社会资本方承诺最低收益;申报和使用专项建设基金时,政府及其部门承诺回购社会资本方的投资本金、承担社会资本方投资本金的损失,或者向社会资本方承诺最低收益;设立政府投资基金时,政府及其部门承诺回购社会资本方的投资本金、承担社会资本方投资本金的损失,或者向社会资本方承诺最低收益,以及额外附加条件变相举债;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时,将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货物,以及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建设工程;铁路、公路、机场、通讯、水电煤气,以及教育、科技、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储备土地前期开发,农田水利等建设工程;建设工程与服务打包;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等非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行为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承诺将中期财政规划之外的购买服务资金纳入以后年度预算,利用或虚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为建设工程变相举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向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等非金融机构进行融资,以虚构或超越权限签订应付(收)账款合同帮助融资平台公司等企业融资;其他违法违规融资担保情况。 会议要求各相关单位要对照上述违法违规融资担保具体形式,逐笔清理本单位情况,对于存在违法违规融资担保的,要按项目填列附件,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市财政局。这次会议的召开,不仅进一步规范了地方政府的融资担保行为,更为地方经济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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