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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各地针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政策汇总
    信息来源: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         编辑: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7-09-06 文字大小:【】【】【】    
  

广东:对高成长中小企业板挂牌企业按融资额给予3%的补助

近日,《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正式印发,通过十大政策举措,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方面,广东将对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民营企业奖励50万元,对进入“新三板”创新层的民营企业再奖励30万元。对在省内区域性股权市场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增资扩股成功进行直接融资的民营企业,按企业融资金额的2%给予补助,每家企业补助资金不超过300万元。对“广东省高成长中小企业板”的挂牌企业按照融资金额的3%给予补助,每家企业补助资金不超过300万元。鼓励银行、商业保理公司、财务公司等机构为制造业核心企业产业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提供应收账款融资,对帮助中小微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的相关企业择优进行支持。鼓励企业利用股权出质方式拓宽融资渠道。支持省、市进一步建立健全中小微企业融资政策性担保和再担保机构。鼓励各地设立中小微企业设备融资租赁资金,通过贴息、风险补偿等方式给予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

重庆:鼓励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金融债券

近日,重庆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印发重庆市“十三五”促进就业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提出,鼓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发行小微企业金融债券和小微企业相关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加大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增强其吸纳就业能力。鼓励金融机构提升网络平台创业主体和小微企业创业主体贷款的便捷性和可获得性。

河南:1000亿意向资金助推河南小微企业发展

近日,河南省工商局与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开启政银战略合作签约仪式举行,共同携手服务小微企业发展,推动促进“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的新局面。

政银战略合作协议指出,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将充分发挥商业银行、投资银行、资金信托、金融租赁在内的全面金融服务优势,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信贷审批条件的前提下,未来3年向河南省境内小微企业提供1000亿元人民币意向性综合授信支持。

陕西:5年内将为中小企业提供至少200亿元信贷支持

近日,陕西省工信厅、陕西省中小企业促进局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陕西省分行联合签订了《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合作协议》,并下发《关于支持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邮储银行在5年内向陕西省中小微企业提供不少于200亿元的信贷支持,解决企业融资难题。

《通知》要求,一是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向辖内邮储银行分支机构推介重点产业集群、工业园区,以及“专精特新”、军民融合等领域的中小企业,解决其资金需求;二是邮储银行陕西省分行将在未来5年建设20家服务小微企业的特色支行;三是充分借助政府提供的贴息或补贴等措施,建立中小企业风险补偿基金,推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

宁夏:出台系列融资政策 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

日前宁夏出台《自治区工业企业贷款风险保证金及补偿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融资政策和措施,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

针对当前中小企业融资存在保证金比例高、续贷周期长、搭桥成本高等问题,自治区有针对性提出解决政策。政策举措包括六个方面:自治区财政筹措10亿元设立工业企业贷款风险保证金;拿出1亿元设立政策性转贷基金,专项支持中小企业短期过桥;制定自治区工业企业融资租赁补贴政策,对采取融资租赁方式引进先进设备的企业,给予2个百分点的融资租赁费率补贴;制定了自治区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对企业的贷款保险,给予保险机构不超过2个百分点的保险费率补贴;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服务局计划与银行合作,设立“宁夏小额票据贴现中心”;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服务局还将配合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开展宁夏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

四川:《南充市中小企业应急转贷资金管理办法》正式出台

为切实有效缓解南充市中小企业转贷资金压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支持实体经济良性发展,近日《南充市中小企业应急转贷资金管理办法》正式出台。

该办法在原《南充市中小企业应急转贷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基础上进行了四个方面优化完善。一是优化审批流程。审批时间力争控制在15个工作日内;二是提高借款额度。企业单笔使用应急转贷资金的额度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三是扩大使用范围。若六县(市)政府自愿匹配专项资金,经县(市)政府申请,领导小组批准,可将六县(市)中小企业纳入使用范围;四是扩大资金规模。使用范围扩大后,应急转贷资金规模增加到4亿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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