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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各地针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政策汇总
    信息来源: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         编辑: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8-05-08 文字大小:【】【】【】    
  

 甘肃将为中小企业解决2亿元银行信用贷款

 今年甘肃省将探索尝试用2000万元左右的政策性风险补偿资金,为全省中小企业解决2亿元左右银行信用贷款,还将培育并向银行推荐200户信用企业。

 今年,甘肃省将探索政银担合作模式,建立政策性风险补偿机制,并联合工商银行甘肃省分行、农业银行甘肃省分行等8家银行签署合作协议,扶持一批有科技含量、成长性好、有发展前途、有较强就业吸纳能力的中小企业。

 签约银行将针对中小企业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提升多层次融资服务功能,探索“投贷联动”融资机制,满足中小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融资需求,解决中小企业由于缺乏抵押物而难以融资的问题,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

 此外,甘肃省还将加大省级财政资金注资规模,以引导社会资本参股基金,不断扩大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规模,争取基金规模达到10亿元以上。

 解融资难题 山东中小企业凭政府采购合同即可申请融资

 政府采购中标(成交)的山东省内中小企业,可依托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山东省出台《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管理办法》,办法的出台将对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拓展金融机构业务范围发挥积极作用。

 搭建平台,发挥市场作用。财政部门搭建开放的服务平台,中标(成交)供应商和金融机构通过平台双向自主选择,依法依规融资,按市场原则办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过程中的决定作用。

 优化利率,降低融资成本。将优惠利率上浮幅度调整为不超过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0%,提高中小企业获得优惠融资的可能性,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

 强化机制,服务各方主体。按照“只跑一次”的原则,打造全省统一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赋予省级金融机构在合同融资业务中的主导权,并由其根据业务需要,为所属分支机构开立平台业务账户,无需到各市县重复备案,让金融机构“只跑一次”;申请融资贷款的中小企业,通过平台系统提报相关资料,金融机构线下审核原件,让企业“只跑一次”。

 此次办法出台是贯彻落实山东省委、省政府“放管服”要求,激发中小企业活力,助力新旧动能转换,致力于为市场主体减负担,为公平营商创条件,打造宽松便捷、公平有序、开放共享、自由合作、规范高效的发展环境。

 郑州第八批中小微企业财政补贴贷款工作启动

 为缓解郑州市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促进全市经济有序发展,第八批中小微企业财政补贴贷款工作正式启动。郑州市中小企业服务局与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华夏银行等银行合作,支持中小微企业以优惠利率进行贷款融资。

 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 贷款用途为流动资金

 郑州市财政将给予合作银行一定补贴,银行以不高于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的利率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企业授信;企业单笔贷款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贷款用途为流动资金。

 有需求的中小微企业可以向辖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申报,辖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市中小企业服务局汇总后向合作银行推荐;银行按其内部业务操作流程完成调查、审查手续,银行审批通过后,办理相关放款手续。

 前七批已累计发放贷款超亿元

 据悉,此项工作已开展七批,先后为郑州市中小微企业累计发放贷款超亿元,获得授信行业涉及IT、电力、服装、食品、新材料、节能环保等多个行业。通过财政补贴贷款,利用少量财政资金补贴催化作用,拉低银行贷款价格,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同时,合作银行能够批量得到优质企业客户。

 第八批财政补贴贷款申请工作正在进行中,具体通知可登录郑州市中小企业服务局网站进行浏览。

 陕西省启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 支持小微企业及“三农”发展

 陕西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4月25日启动,陕西省内20家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将通过重组、增资、整合等方式,建立以财政出资为主、主业突出、经营规范的省、市、县三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到今年6月,实现融资担保机构业务县域全覆盖,2020年前建立起覆盖省、市、县三级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

 融资担保对于破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具有重要作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将改变以往财政资金投入效应不明显、担保资源不集中、行业信息不对称、担保机构经营风险无法有效分散等问题,有效增强对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本撬动功能,切实发挥在支持实体经济和县域经济发展、促进就业、增加税收方面的作用。

 河北省进一步加大小微企业金融支持力度

 4月,河北银监局下发《2018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方案,对今年全省银行业机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进行了系统部署,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这是记者日前从河北银监局获悉的。

 该工作方案对今年的小微企业考核方式做出了调整。以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以下(含)的小微企业贷款(包括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贷款+小微企业主贷款)为考核重点,要求各银行业机构努力实现“两增两控”目标:“两增”即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以下(含)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两控”即合理控制小微企业贷款资产质量水平和贷款综合成本(包括利率和贷款相关的银行服务收费)水平。与此同时,从2010年开始执行的小微企业“两个不低于”(2015年升级为“三个不低于”)目标将不再考核,转为监测目标,从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强对普惠金融重点领域的支持,聚焦小微企业中的相对薄弱群体。

 进一步加大协调联动力度。针对信息不对称,缺乏抵质押等制约小微企业融资的瓶颈,河北银监局将进一步加大与地方政府及有关单位和部门的协调联动,引导银行业机构充分利用地方政府制定的有关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风险补偿、税收优惠、企业信息推介等激励帮扶政策,积极参与银企等相关对接活动。今年将全面推广“银税合作”机制,深入开展“银商合作”,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与政府部门的信用信息共享,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

 坚持季度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会,传导政策、交流情况、发现问题、听取建议。不断推动银行业机构落实小微企业授信尽职免责制度、完善小微企业续贷政策,并将相关情况纳入该行的高管履职评价和监管评级。同时,针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存在的难点及突出矛盾开展调研,并适时召开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交流会、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的良好经验和先进模式在全省进行推广。

 为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持续扩大贷款覆盖面,科学分散信贷风险,今年河北银监局还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小微企业户均贷款考核要求,要求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户均贷款余额逐年下降。通过实施户均贷款监测考核,正向激励、科学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找准市场定位,持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重庆建立“3+X”小微企业票据贴现体系

 4月20日,重庆市中小企业局联合市财政局、市金融办、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监局为重庆三峡银行、重庆银行举行小微企业票据贴现中心授牌仪式。此举标志重庆市建立“3+X” 小微企业票据贴现体系迈出重要步伐,为推动全市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优质的金融资源支撑。

 小微企业由于价格话语权不足,被动接受上游企业开具的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在内的结算方式后,容易面临“贴现难、贴现贵、贴现慢”问题。2017年7月,工商银行重庆分行成立了重庆市首家小微企业票据贴现中心,目前已累计为全市852家小微企业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77916笔,贴现总额374.99亿元,较社会贴现融资成本节约17674.77万元。

 “3+X”小微企业票据贴现体系中的“3”是指3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票据贴现中心,“X”是指引导其他银行金融机构设立票据直贴的“绿色窗口”。随着三峡银行、重庆银行加入,包括工行在内的三家票据贴现中心将通过优势互补、差异化的高效专业服务为小小微企业服务。

 三峡银行小微客户占该行公司客户的90%以上,在专门成立小企业金融总部的基础上,组建了十家小微业务特色支行,相继创新推出了针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三峡小贷、三峡微贷、三峡快贷、三峡链贷以及三峡贴现等五大产品体系,有效发挥小微企业票据融资功能、切实解决小微企业票据融资便利,助推我市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

 2018年预计重庆市将有2000家以上的小微企业从“3+X”小微企业票据贴现体系中受益,获得贴现资金支持超500亿元,为小微企业直接节约成本达2.4亿元。

 云南省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

 4月,云南省工信委就《云南省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实施细则》提出,合作金融机构须按所存入风险补偿金5-10倍的标准安排贷款额度,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其中支持小微企业法人类贷款客户数占比不低于80%。

 今年2月,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云南省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下称《管理办法》)明确,将设立规模为30亿元的风险补偿金,重点支持合作金融机构向无抵押、无质押、无担保的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以及向未曾取得金融机构贷款的中小微企业发放首笔贷款。其中,微型企业贷款额度不超过300万元,小型企业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中型企业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

 结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实施细则》提出,各合作金融机构应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对符合《管理办法》规定条件和标准的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贷款利率上浮比例原则上不超过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0%。除贷款利息外,各合作金融机构不得违反银监会“七不准”和“四公开”的规定设定贷款附加条件,变相加大中小微企业贷款成本。授信期限原则上不得低于1年(含),最长不得超过3年(含)。

《实施细则》同时提出,凡是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申请的流动资金和技术改造类项目贷款,原则上合作金融机构都应受理审核。对重点列入省级“3个100”转型升级重点工业项目、1000个工业技术改造项目(包括生物医药、信息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业、食品与消费品制造业及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中小微企业,以及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民营小巨人企业、成长型中小企业、云南非公有制100强企业及高原特色农业加工企业,要加大贷款支持力度。

 此外,《实施细则》提出,补偿范围为自2018年3月1日起合作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发放的流动资金贷款和技术改造类项目贷款(包括向小微企业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发放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性贷款),并优先补偿无抵押、无质押、无担保的中小微企业贷款,以及向未曾取得金融机构贷款的中小微企业发放的首笔贷款。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贷款本金,原则上按法院判决确定债权本金的50%进行补偿;对上述重点扶持的企业由风险补偿金承担法院判决确定债权本金的70%。

 开原市9000万元贷款支持中小微企业

 4月,由铁岭开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邮政储蓄银行开原市支行联合举行的2018开原市工商邮储“百亿送贷行动”正式启动。

 此次开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邮储银行开原市支行开展战略合作,持续实施“工商邮储百亿送贷行动”,目的是为了破解中小微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融资难题,着力打造“工商、邮储、企业”融资合作新平台,支持小微企业加快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工商部门与小微企业联系紧密的职能优势和邮储银行点多面广、产品丰富及经营灵活的体制优势,通过推进信息共享、创新融资产品、搭建服务载体、优化服务方式等全面深化战略合作,打造工商邮储融资合作平台,疏通金融进入小微企业渠道,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渠道窄、融资成本高、融资风险大等问题。今年,开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邮储银行开原市支行投放的各类贷款将不低于9000万元,开原市850户企业将直接受益。

 甘肃2018年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出炉 力争为小微企业贷款2亿元

 甘肃省工信委印发的《甘肃省2018年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提出,甘肃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扶助中小微企业专项行动,促进中小微企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发展。不断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以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为依托,大力推动小微企业信用融资贷款工作。全年力争实现贷款2亿元,着力扶持一批有科技含量、成长性好、有发展前途、有较强就业吸纳能力的小微企业。

 “规下转规上”新增企业达到150户以上

 今年,甘肃省将力争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中小微企业增加值增速比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全年“规下转规上”新增企业数量力争达到150户以上;新认定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15家以上,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户以上;全省服务机构组织开展各类服务活动600场(次)以上,服务中小微企业5万家(次)以上;推广使用中小企业云平台2000户以上。

 加强对退规企业的跟踪监测,2017年度全省退规企业达到425户,对因年终主营业务收入达不到2000万元而退规的企业,尤其是对主动退规的221户企业,要给予重点关注,摸清退规原因,积极支持企业入统入规。

 在全省开展“中小微企业上云”行动

 根据《方案》,甘肃省将大力促进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推进小型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做好省级小型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的认定和考核管理工作。甘肃省工信委将会同省人社厅加大省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的认定和考核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创业政策,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创业就业。加强创业辅导师队伍建设,强化“双创”支撑和服务,积极争取对认定满两年并复核合格的“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进行奖励支持等。

 实施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工程,在全省开展“中小微企业上云”行动。联合中国移动甘肃分公司、中国电信甘肃分公司做好中小微企业信息化水平改造提升工作。今年力争继续确定2000家试点企业,试点推广企业达到3000家以上。

 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规模达到10亿元以上

 甘肃省将不断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大力推动小微企业信用融资贷款工作。以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为依托,大力推动小微企业信用融资贷款工作。上半年,正式出台《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小微企业信用融资贷款工作实施方案》《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2018年力争实现贷款2亿元,着力扶持一批有科技含量、成长性好、有发展前途、有较强就业吸纳能力的小微企业。

 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做好企业上市(挂牌)培育,健全完善企业上市(挂牌)后备资源库,推动实力强、成长性好的优质企业分层次在主板、新三板及甘肃股交中心上市(挂牌)融资。扩大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规模。加大省级财政资金注资规模,以引导社会资本参股我省基金,不断扩大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规模。争取基金规模达到10亿元以上。基金投资目标由注重示范性、标杆性向普惠性、带动性转变,实现“质”“量”并重。

 上海发布《意见》 引导各类金融资源向小微企业等普惠金融领域倾斜

 上海金融信贷支持企业的力度进一步加大。上海市金融办、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上海银监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提升金融信贷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

《意见》提出,深化投贷联动试点,推动试点银行设立投资功能子公司;对单户授信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等普惠金融领域贷款达到一定标准的金融机构实施定向降准政策;鼓励大型银行在沪分支机构按照总行的规划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等。

 完善差异化信贷政策

 根据《意见》,上海将引导各类金融资源向小微企业、科创企业和“三农”等普惠金融领域倾斜。在完善差异化货币信贷政策和监管政策方面,除了定向降准和鼓励银行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还将推进落实有关提升小微企业、科创企业和“三农”不良贷款容忍度的监管要求。

 在推进科技金融模式创新方面,深化投贷联动试点,支持商业银行与股权投资机构开展合作,推动试点银行设立投资功能子公司。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面向科创企业建立“六专机制”。鼓励金融机构优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流程,开展履约保证保险贷款等金融产品创新。

 加强“三农”金融服务方面,完善本市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稳妥有序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探索农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支持村镇银行发展壮大。

 降低企业信贷成本费用方面,督促金融机构依法合规收费,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银行以批发资金转贷形式与其他银行业机构合作,充分发挥再贷款作用。完善自由贸易账户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和企业引入海外低成本资金。

 此外,发挥上海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适当放宽上海市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部分担保业务限制,调整优化担保基金运作规则。制订完善再担保合作方案,进一步拓宽政策性担保范围。

 同时,用好上海市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和信贷奖励政策,引导商业银行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的不良贷款容忍度,进一步加大信贷投放力度。

 最后,搭建多样化信贷服务平台。推动科技园区、众创空间等搭建各类科技融资服务平台,促进产融有效对接。支持张江高新区管委会搭建张江示范区企业信用公共服务总平台,建立企业信用评价的“张江模型”,促进金融机构与企业间信息交流。

 健全金融信用体系

 对于健全金融信用体系,《意见》提出,加快推动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升级优化。推动动产融资统一登记系统、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建设,出台融资租赁业务登记查询办法。建设本市新型金融业态监测分析平台,支持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不断完善功能。

 同时,推动各类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主体加强信息互动共享,便利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推动上海企业电力欠费、公积金缴存等非银行信息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继续推动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与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对接。

 引导金融机构推出与客户信用状况和评级相结合的融资授信服务,对诚信守信的企业和个人在授信额度、授信成本、还款方式等方面给予优惠和便利。推动金融领域产生的信用信息在行政管理、生产经营、交易谈判等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开发和使用。

 引进和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市场公信力和国际影响力的资信评级、商业征信等信用服务机构。同时,推动上海市税务部门与金融监管部门、银行业金融机构深入开展“银税互动”,为企业提供覆盖信贷业务全流程,贯穿贷前、贷中、贷后全环节的银税互动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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